昨日看見李銳給當時總書記趙的信,是關於對鄧力群的看法問題。李銳因為近年來對專政頗有批評,在自由主義知識份子中間是有威望的,尤其新起來的年輕一代,這種崇信的程度是更厲害的。 尤其是,中國慣有的思維總愛走極端,如果覺得這個人好,那麼就全好,不好,就道德敗壞,什麼都不值一提。實際上人是複雜的,應該就事論事,而不該就事論人。畢竟沒有親見的事盲目下判斷是很幼稚的行為。
單說李銳,此人和鄧力群有奪妻之恨,李南央在《我有這樣一個母親》中寫道:
1943年春延安搞搶救運動時,我爸作為特務嫌疑被關在保安處,我媽媽也在被搶救之中,鄧力群是政治研究室組織上派去搶救她的。結果沒想到幫助,幫助就睡到一起了。再後來,媽媽最好的朋友,上海的一位阿姨也談到我媽媽自己向她講過這事。那天,我媽在鄧力群的辦公窯洞裏,倆人正睡在一起,鄧的老婆來找鄧,撞見了。我媽起身穿好衣服,說了聲:"對不起"就走了。還有一次,胡喬木白天去找鄧力群辦事,鄧從窯洞裏出來,對胡說:"小範在這裏。"胡心領神會,什麼也沒說就走了。
後來由於組織出面,李銳和范元甄重婚。現在保留有楊尚昆當時對此事的批評:
整風中搞男女關係是政治問題。特別是在中國社會,男女關係處理不好,是得不到同情的。党的一切政策要適合國情,在這個問題上也要照顧。黨內正確的夫婦關係應該建立於下述基礎:(一)為大眾的事業共同奮鬥。有人說,夫婦關係等於同志關係加上性的關係,這是荒唐的說法。應該是在大前提之下有一定的感情。苟合,杯水思想是不對的。未結婚的對選擇物件、進行戀愛要嚴肅對待。我們不提倡纏綿悱惻,但必須相互間有一定認識。決定關係時應有很好考慮,一經結合之後,就盼望能長期維持關係。如果實在繼續不下去,可以離婚,但要照顧到不在群眾中發生壞影響。一般的,黨是不干涉離婚的。如果離婚在群眾中發生壞影響就不行。衝破了封建倫理束縛,還要建設新的道德。一根扁擔挑兩頭是不正常的現象。作為一個政治戰士,如果不能改變這一點,就是造就落後,迎合落後。
結論是:
在這次事情的責任說來,雙方(鄧、範)是一樣的。之所以特別著重責備了一方,是因為他在這件事上犯了政治上、思想上的錯誤。事情的責任是共同的,兩人思想上的共同點是:個人主義。所曾有過的極微弱的黨性,也不是自覺的,否則,不致輕易被人撲滅掉。
後來鄧力群和范一度還見過面,但到最後,結局仍然是悲劇的。李銳和範離婚後,在文革後複出。由於范的關係,李銳失去了組織部的位置,李南央寫道:
那時的水電部長,經年的不倒翁,就因為我爸在三峽和水利方針上一貫與她意見相左,我媽的告狀信,自然是個打擊我爸的有力武器。她還寫信給鄧潁超,宋任窮,於若木。鄧力群也正對我爸仇恨之極,向陳^雲告我爸爸的狀。這次我媽和鄧力群不知是不謀而合還是事前達有默契,反正是又一次心心相映。據說陳雲在我媽的信上批了,"既然這麼多人反對,看來李銳不適於再呆在組織部。"不過他們大概沒有想到,我爸這人並不是一個看重官位的人。他要的是能夠做事。不能按自己的想法做事,也就根本無興趣留在官位上,他自己已經提出年齡過線,要求退下來。
李銳和鄧力群不但思想上有分歧,而且再有這樣的瓜葛,如果能夠做到心入止水,除非他根本對範沒有感情,從來就有極大的厭惡。或者就是聖人,把痛苦埋在心裏。可是從有限的資料看,完全不是這樣的,李銳從來沒有放棄過對鄧力群的關注。1987年,李銳給當時時任總書記的趙和大人鄧,要求把鄧力群調離崗位:
鄧力群同志在中央擔任領導工作期間,有許多言論和行動于党于國十分不利,黨內外廣大幹部群眾中影響極壞。我認為十三大後,應當讓他離開中央領導工作崗位。我向中央作這樣的建議,不僅根據近幾年來自己的觀察,而且還根據他在延安審幹期間,利用職權,奸占審查物件這一惡劣表現的具體材料(見《附件》:《一九四五年一月卅一日中直學委會對大會討論的總結,楊尚昆同志講》),同今天言行的對照。
其中還提到:
一九八二年十二大前在玉泉山時,因聽說鄧力群將進書記處,我曾找耀^邦同志談過他的問題,認為選錯了人。最近聽說,還有人在活動他進政^治局當總^書^記,這就更加令人擔憂無比,寢食不安。我一直認為鄧^力^群同志是中央改革開放方針的反對派,十三大後,決不能再讓他留在中央領導班子之內。這樣可以使黨在前進的道路上除掉一塊絆腳石,去掉一個隱患。
四十多年前這種舊案,本來不必再計較,但當年鄧力群利用權力||審查幹部之權,幹這種傷天害理之事;四十多年之後,他這種品質並未改變,且變本加厲。所以我不得不交出這份舊材料,請中央明察。
李銳後來整理自己88年的日記,裏面提及鄧力群多處,並未在面世時刪除:
(一九八七年一月這樣的“生活會”)這是完全意外突然的。原以為辭職書送上去後,事情就結束了。(“生活會”上)薄一^波的開場白是很一般化的,要大家各自談談,相互之間有什麼意見,從耀^邦開始。第一個放炮的是餘秋裏。鄧力群講了五六個小時。沒有想到要這樣批倒批臭。早知如此,就不寫辭職呈了。
(我到組織部以後,接觸一些人事,我這個過來人當然敏感到,陳同耀^邦之間是存在某些矛盾的,知道陳對耀^邦有大不滿處。)一九八三年初常委會,陳^雲批評了我(搞亂經濟)九條(當年耀邦到各地調查研究時,常講小^平的“翻兩番”,鄧力群就向陳^雲講經濟過熱是耀邦造成的。其實一九八二年工業增長百分之七點七,計畫卻是百分之四)。小^平不以為然。當時就說:至此為止。並疾言厲色地說:中央工作會議不要開(借著陳雲的批評,胡喬木當即建議開省市委書記會議。鄧力群會後即在他管轄的兩個宣傳口幹部會議上傳達陳雲的批評。一時上下沸沸揚揚,不知道中央出了什麼大事)。小平後來將胡喬木、鄧力群找去質問:你們要幹什麼?(一九八七年的“生活會”上鄧力群在發言中就此事作了點輕描淡寫的檢討。)
在組織部工作任上時,要撤換張平化***部長,曾經讓我推薦過胡喬木(據家人和我熟悉的人反映,耀邦是一直尊重喬木的)。小平不同意,說無行政能力,是一支筆(鄧早就說過胡喬木骨頭軟,固執等,這是傳開了的)。一星期後,又兩次問到,只好毛遂自薦當宣傳部長後,先念曾經說過,威信不如組織部長時高。為《人民日報》事,沉住了氣,總會有磕碰的(這是胡喬木、鄧力群未能控制住的一個部門,逼得胡績偉辭職後,除掉王若水,後又撤換秦川。不知耀邦是否感覺到,兩個“左王”從黨校組織真理標準討論開始,一直搞“清君側”的活動)。
喬木這個人,“一日無君則惶惶然”(似乎是一句總的評語)。一天幾個條子,老打電話,不堪其擾。胡啟立剛宣佈為常務書記後,就遇到這種情況,訴過苦。小平也不堪其擾。一九八三年有一天,喬木突然跑來,哭訴著說:你不當總書記,還可以幹別的,我們友誼長存。我當時感到非常詫異;不解其故。喬木反應過來後,又破涕為笑,談別的了。以前喬木對我說過這樣的話:你只有小學文化程度,思想很開闊,以後文章交我改,可以改得更好。紀念毛^澤^^東誕辰的文章,我憋了一個星期寫出來了(沒有交喬木改),喬木自卻不寫。喬木還說,鄧力群不會寫文章(耀邦隨即談到這樣一件事)。書記處會上討論喬木兒子事件[5]時,鄧力群第一個發言,贊成法辦。
一個人如果有偏見,如果有了恨,那麼整個世界都在這裏扭曲,而且可能終生如此,不死不休。那麼對於真相,就需要多方考證,而這才是一個負責任的成熟的態度,只聽一面之詞,尤其是文人和搞政治的文人,都是不足取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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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评论人:a
2006-05-27 10:12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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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,我刚刚阅读了您的几篇blog,觉得很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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